境内机构境外放款
境内企业在核准额度内,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利丰和期限,为其在境外合法设立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提供直接放款的资金融通方式。境外放款也可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以及经批准设立并具有外业务资格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进行。
对于境内企业境外放款,放款人和借款人应当符合外管局规定的条件。-是放款人和借款人均应依法注册成立,且注册资本均已足额位;其次放款人与借款人要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在近三年内均未发现外汇违规情节:三是放款人历年的境外直接投资项目均需经国内境外投资主管部]核准并在外汇局力理外汇登记手续,且参加近-次境外投资联合年检评级为二级以上(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后要求经批准已从事境外放款的,已进行的上一笔境外放款运作正常,未出现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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