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肉类收获人备案
海关对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已经实施备案管理的收货人,方可办理肉类产品进口手续。
一、办理流程
1.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海关办事机构提交随附材料,并同时交验原件:
01◆ 《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 06◆ 食品安全承诺书; |
0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07◆ 设立食品安全员岗位(附人员资质证明); |
0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08◆ 境外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
04◆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09◆ 《进口肉类检验检疫知识答卷》。 |
05◆ 进口肉类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含肉类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和处理制度等)、企业组织机构以及负责进口肉类的部门和岗位职责等日常管理制度; |
2.所在地海关办事机构审核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3.所属海关复核材料,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报送海关总署;
4.海关总署公布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名单。已备案的进口肉类收货人可在各指定口岸开展进口肉类贸易。
二、办理时间: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