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一、申请条件
01◆ 必须经营出口产品业务,这是企业申办出口退税登记最基本的条件; | 03◆ 必须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单位,具有法人地位,有完整的会计工作体系,独立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资金平衡表,并在银行开设独立帐户,可以对外办理购销业务和货款结算。 |
02◆ 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
二、办理流程
01◆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 | 03◆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
02◆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
三、所需资料
01◆ 报关单; | 06◆ 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
02◆ 出口销售发票; | |
03◆ 进货发票; | 07◆ 产品征税证明; |
04◆ 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 08◆ 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
05◆ 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 09◆ 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